相关文件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范围和条件做出明确规定:
1、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 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 号)
那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部分不能补缴了吗?
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办理当月起缴费,缴费方式可选择按月或者按照社保年度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 7 月 1 日至次年的 6 月 30 日)内缴纳本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例:小王 2021 年 1 月首次在灵活就业窗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 年 5 月-12 月忘记缴费,现在能否补缴这期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呢?
答:2021 年 5 月-6 月无法补缴。按照现阶段缴费规则 2021 年 7 月-12 月仍在缴费期,可直接在“楚税通”APP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请注意!2021 年 7 月-12 月的费用需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缴费,否则到下一个社保年度就无法缴纳上年度的社保费用哦。